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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追缉令须知

发布追缉令须知

   1、发布单位:法院、律师、公民均可委托,但必须具有生效法律文书且申明愿意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并有承担能力。 

  2、追缉对象: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需承担法律义务但拒不履行或者责任人下落不明、转移财产的单位和个人。
  
  3、发布程序:向中国企事业网管理人员提供相关法律文书-中国企事业网管理人员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通知申请人打款-款到帐后立即发布信息。

  4、悬赏金额需在1000元以上,且保证能支付悬赏金额。根据案情大小和复杂程度,每份追辑令除悬赏金外,还需支付500-100000元的广告位费,每期为三个月。

  5、费用支付:客户可通过银行转账或向本网主编杨先生本人或授权的管理员直接支付。

  6、民事关系一旦解除,须第一时间通知本网编辑部撤销其发布的追辑令。

  7、当事人一旦发现追辑令内容和事实不符,请立即向本网值班电话联系(手机:13018887783),并提供内容和事实不符之事由,进行办理撤销业务。

  8、追辑令的性质是民事主体间的追究责任行为。一旦当事人提供了虚假信息,其责任由委托人负全责。如引发诉讼行为,本网将作为见证人指证其行为。

  9、业务联系电话:13018887783    杨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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